《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于年月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年月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其中第四章节约用水管理,重点阐述对城市用水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园区加强供水管理和项目建设节约用水审查;从事经营服务用水应当采用节约用水及时、设备和工艺,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园林绿化、景观环境、环境卫生、道路清扫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鼓励居民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约用水设备、节约用水产品和节约用水器具。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阳泉市城市供水用水监管,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